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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语言培训机构投诉量居高不下 存在三大问题

更新时间:2015-3-26 10:34:34     来源: 深圳商报
 

  记者3月25日从深圳市消委会获悉,合同涉嫌“霸王条款”,培训效果不佳却难退费难维权,并非文中报道的一家,其他知名机构也被投诉类似问题。数据显示,2014年,全市消委会共受理非学历教育培训投诉1183宗,占教育培训服务类投诉总量的45.4%,同比增长47%,其中语言类培训投诉290宗,占非学历教育培训类投诉总量的近四分之一。

  宣传夸大效果 实效难以评估

  市消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从去年投诉的情况看,消费者主要反映以下问题:首先,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尤其是英语技能、婴幼儿培训)经营者,夸大教师学历、培训内容及效果、随意更改课时、合并班级、变更教学地点。

  其次,所谓的“霸王条款”即格式合同中普遍存在不平等条款,对消费者的权益限制过多,发生消费纠纷时,退费难、扣除费用多。而据记者调查了解,培训机构往往让自己的法务机构,通过一些措施规避风险,如通过学员手写理解合同内容等,使得法律追责中规避《合同法》中格式合同应如实告知关键利益条款等要求。

  此外,培训机构在广告中对培训效果做出承诺,比如无效免费再学、保证提高XX分数等,但培训效果是很难用准确语言界定的,培训的效果往往达不到此前的承诺。这是很多学员向记者反映的问题,法律界人士向记者表示,如果培训可以界定为一种服务的话,很显然商家应该为自己的服务质量负责,而消费者有权因质量问题提出退费或赔偿的要求,然而培训质量很难界定,给维权带来困难,也助长了商家夸大其辞。

  教育资质存疑 监管责任不清

  为何非学历教育机构投诉日益增多?市消委会的一份报告对原因进行了分析:

  报告中写到,“在绝大多数非学历教育培训经营者的合同文本中,仅有对消费者的义务设定,而少有对经营者进行实质性的义务设定,尤其对最为重要的培训质量的问题基本没有涉及;对消费者的违约责任的设定既全面又严格,而基本没有对经营者自身的违约责任的设定。又如在停课、请假、转学、转让、退费等方面设置各种障碍,或收取不合理的手续费、管理费或违约金等。”

  此外,报告中写到了另一个更重要的原因,经营性民办培训机构以营利为目的,与公益性教育机构有本质上的区别,在部门监管上,目前有关经营性民办培训机构的法律存在漏洞。“经营性非学历教育机构的办学许可,由教育主管部门颁发,而其他培训机构没有教育资质要求,主要是市场监管部门监管,但法律并没有排除其他部门的监管责任,也没有对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管范围、标准、职责等作出具体规定,这种情况在客观上造成监管不力、多头监管、监管空白等问题。”市消委会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

  报名别冲动 调查很重要

  据记者队伍采访调查,很多学员报名时往往头脑发热,被营销人员一番劝说就匆忙签合同,对合同内容完全摸不清。而一旦几万元学费一交,想退出时才发现要损失很多原本并不知道的手续费,违约金等各种名目费用,有的甚至三年课程只上一个月,就一分钱退不回。

  为此,消委会特别提醒,消费者在报名之前,一定要查看教育机构是否具有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最好能实地考察办学机构的办学环境、教学质量、教师水平,可以提前试听或向已上课的学生和家长进行咨询。其次,对招生简章、培训资料等宣传材料中,承诺的课程安排、师资力量、预计教学效果等项目的真实性要谨慎对待,应与经营者签署详细的书面合同,并保留消费票据,一旦出现纠纷,可作为维权的有力证据。

  此外,学员应理性评估自己的学习时间和学习意愿,要根据自己的时间安排、经济能力、学科需求等实际情况,理性选择培训机构,切不可一时冲动盲目报名,避免因自身原因无法完成培训课程。

  另据悉,市消委会法律部联合投诉部,对深圳市部分教育培训机构的格式合同进行分析,并对其中隐含的不平等条款提出了修改建议。(记者 谭玲娟)

 
编辑:z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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