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网
当前位置:深圳经济网 > 消费热点 > 正文

深圳消委会发布五大消费安全提示保“双十一”安全

更新时间:2014-11-11 9:37:47     来源: 广州日报
 

    原标题:新《消法》实施后首个“双十一”网购纠纷增长迅猛 消委会发布五大安全提示

    当心“钓鱼”链接 慎扫二维码

  迎战“双十一”,11月10日,工作人员在呼和浩特市某速递中心分拣包裹。 新华社

  一年一度的“双十一”网购消费盛宴今日再次降临。在亿万消费者享受便捷和实惠的同时,随之而来的各类消费风险也令人防不胜防。根据深圳市消委会去年发布的《深圳市“双十一”网络购物消费者投诉统计分析报告》,2013年11月11日至2013年11月22日,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共受理网购消费投诉412件,同比2012年受理的189件,增长118%。

  不断由“双十一”挑动刺激的网络购物投诉持续升温,据深圳市消委会数据,2014年第三季度深圳市电子商务类投诉共3888宗,同比2013年第三季度的2216宗增长了75.45%。深圳市消委会称,经营者涉嫌欺诈、网络定价不实、收货退货困难等问题较为严重。

  去年投诉:手机数码产品是“重灾区”

  据市消委会介绍,根据去年深圳市“双十一”的投诉情况,营销问题中产品与宣传不符的投诉量占比最高。被诉主体营销问题投诉为72件,占总投诉量的18%。被诉主体营销问题主要包括产品与宣传不符,欺骗性广告宣传,未告知优惠限制条件,以优惠吸引不兑现。其中,产品与宣传不符问题较为严重,包括商家夸大产品功能、货不对板等问题。

  同时,产品质量问题中,瑕疵问题最为突出。产品质量问题投诉为306件,占总投诉量的74%。产品质量问题主要有:产品质量有瑕疵、以旧翻新、以次充好、产品无法使用、出售假冒伪劣和涉嫌欺诈。产品质量有瑕疵问题较为突出,包括产品包装毁损、产品表面有划痕等。出售假冒伪劣产品问题位居第二位,有80件,占比26.1%。

  据深圳市消委会介绍,售后服务问题也是“双十一”为人最多诟病的问题之一,拒退换货现象较为严重。付款不发货、无法联系商家、拒绝退换货、不履行售后服务、退货不退款、设置退换货障碍、拖延敷衍、商家维修后不退款也不寄回。其中,拒绝退换货的现象比较严重,占售后服务投诉量的38%,居第一位。

  此外,手机数码产品成为去年“双十一”网络购物投诉的“重灾区”。手机数码类型产品的投诉量为340件,占总投诉量的83%。其中,手机产品的投诉量为302件,占手机数码类型产品总投诉量的89%。这类投诉又基本集中在华强北片区的个人网店。

  投诉案例:

  案例一:低价诱惑擦亮双眼

  某市民于2013年11月11号在淘Z通讯商城网购一部苹果手机,价格为2900元。查手机序列号,内容中显示该手机是黑色的,实际上市民买的手机是白色的,且该手机信号经常性地断网。联系商家时商家不接电话不配合协商。要求商家给其更换一部手机暂用然后市民将手机寄给商家退货退款。

  案例二:“秒杀”时提高警惕

  某市民反映其于11月11日当天20时在天猫“某某银家”以11.11元的价格秒杀“某某银家 990足银麻花手镯、小孩银手镯、纯银儿童手镯、儿童银饰品”任一商品,“江南银家”未标明参加秒杀促销的产品数量,且实际上在20时前就已经开始秒杀活动,导致该市民在花费大量时间精力的情况下仍未能购得此商品。投诉要求商家以11.11元的价格向其销售1件上述产品。

  案例三:宣传与事实不符

  徐小姐在淘宝天猫柯兰某某店网购一枚戒指,价格618元。网上宣传该戒指重量为2克(重量差别在+-0.1克内),收到后发现只有1.76克。对方称按照每克309元给市民补差价。市民不接受,市民要求按0.24的重量计算,补双倍差价。因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遂投诉。

  消委会:五大消费安全提示保“双十一”安全

  11月10日,深圳市消委会转发省工商局和省消费委会日前共同发出的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网购需谨慎。

  一、选择有经营资质的购物网站

  根据《网络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网络商家应在其网站首页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者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也就是ICP认证标志和工商部门的“红盾”标志电子链接。消费者在选择购物网站时要仔细进行甄别,切勿使用如QQ、微信等网聊工具进行链接未经认证的不明网站。

  二、详细查看商品信息

  消费者在购买前应仔细查阅商品描述和图片并对商品的性能、质量、型号、数量等信息进行详细了解,并将之前买家的评价作为参考依据,有疑问向客服人员咨询,并保存好聊天记录。

  三、提高防范意识避陷阱

  一些不良网店会故意隐瞒商品的缺陷,对性能、用途和功效等进行虚假或夸大的宣传,或将商品价格标高,然后给出惊人的折扣。消费者注意在交易前认真阅读交易规则和商品说明,仔细查看交易记录和买家评价,详细了解商品的售后服务等情况。

  四、使用安全第三方支付软件

  不良网店常在订单的付款环节以各种理由要求消费者绕开正常支付渠道进行付款,如:以各种理由要求直接转账至私人账户、QQ发付款链接页面、要求扫二维码进行付款等,脱离监管,带来安全隐患。

  五、合理选择快递服务

  建议消费者网购商品选择快递服务时,要尽量选择诚信度高、售后服务好的正规公司。(记者 潘播)

  相关新闻

    新《消法》实施半年 宝安法院共受理涉消费者权益诉讼案544件

  网购纠纷增两成 职业打假集团化

   今年是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新《消法》)实施后的首个“双十一”。记者11月10日从宝安法院了解到,新《消法》实施半年来,相关案件纠纷数量激增,网购引发纠纷尤其增长明显。据统计,新消法实施半年来宝安法院共受理涉消费者权益诉讼案件544件,同比大幅增长24%。在案件激增的同时,职业打假人更加活跃,多采用集团化、职业化的运作模式。

  新《消法》实施后,涉消费者权益诉讼案件还呈现案件纠纷涉及专业问题增多,涉案电子证据大量出现,案件审理难度加大等特点。新消费者权益诉讼纠纷更多地涉及产品标准、标识等专业性问题。(记者王纳 通讯员吕静)

 
编辑:zl
如果您对这篇文章有兴趣或有疑问,希望做进一步交流,请联系曾先生QQ:1094336465 | 点击联系
 图片精选

合作媒体:人民网 新华网 中国网 中国日报网 国际在线 CNTV 中青网 中国台湾网 央广网 中国西藏网 中新网 中工网 光明 百度 新浪 搜狐 网易 凤凰 和讯 腾讯 上海经济网

关于我们 | 广告报价 | 招聘信息 | 服务优势 | 成功案例 | 免责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12-2014 www.ceesz.cn All Rights Reserved. 深圳经济网 保留所有权利

粤ICP备140300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