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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罗湖区人大:依法阳光管好“钱袋子”

更新时间:2020-7-9 12:42:49     来源: 广东人大网
 

审查批准预算和监督预算执行,是宪法和预算法、监督法等法律赋予人大的重要职权,是人大行使国家权力的重要体现。党的十九大报告对新时代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对预算制度改革作出了重要部署,提出“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十九届四中全会也提出“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深圳市罗湖区人大认真贯彻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积极落实预算法、监督法赋予的重要职权,坚持人民当家作主,从监督财政预算入手,开展“部门预算参与式阳光预审”工作,并逐年深化,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财政预算监督机制,提高了财政预算的监督和使用成效。

一、主要做法

每年的9月—12月,在部门预算编制一上之后的阶段,选择若干预算部门将预算编制成册并作详细说明,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多层级的民主恳谈会和阳光预审会,人大代表和群众广泛参与部门预算的审议讨论。预算部门根据民主恳谈会的建议意见对预算草案进行修改后,和其他部门预算一起提交人大会议进行表决。区人大常委会每年确定一个政府部门、一个街道作为参与式阳光预审部门。其中,政府部门由主任会议确定,街道在10个街道中抽签选取。主要做法如下:

1.预算草案编制

参与式阳光预审的预算部门前期和区财政局做好充分的沟通与协作,按阳光预审的规定要求,去除预算在人们心中的专业壁垒,从群众的角度出发,编制一本让外行人也读得懂的部门预算草案报告。草案报告不但要求包括该部门开展的主要工作情况,各主要项目的预算情况,而且还以表格形式详细列出各项目的本年预算、前10个月的执行进度,预计全年执行情况、明年预算等,还要对前后两年预算进行对比分析,尤其是对预算增减幅度较大、资金调整较多的项目,更要作出充分的说明,并给予可靠的佐证。

2.预算审议进社区

11月中旬,阳光预审部门详细的预算草案报告完成后,区人大常委会迅速将草案报告向报名参加阳光预审的人大代表和相关社区的居民派发,让人大代表和居民提前阅知草案报告,了解部门预算情况,并做好充分的准备,在社区民主恳谈会上提出更多更合理的意见。12月上旬,区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带着详细的政府部门预算草案进社区 “晒一晒”,征求社区居民对财政预算编制的意见。人大代表、行业代表、社区工作者和辖区居民代表作为“考官”,向作为“考生”的部门负责人“要说法”。与会人大代表和辖区居民对预算编制各抒己见,由部门负责人当场解释,当场“拷问”不过关的,部门负责人要亲自组织研究,并与区财政局做好及时沟通,将研究结果以书面形式向“考官”进行回复。各街道人大工委也根据工作要求,自行组织所在街道人大代表对区职能部门预算草案进行审议,并邀请预算部门全程参与,回答人大代表和居民的提问,同时街道人大工委还可以通过多种渠道收集人大代表和居民意见,汇总反馈给预算部门。人大代表也可自行主动履职,通过自行走访、联系所在街道或者社区,与社区居民坐在一起,对相关部门的预算草案进行“拉家常”式讨论,并把收集的意见建议反馈给预算部门或财政经济委员会。多渠道多形式的预算审议进社区使得政府部门预算编制由内部决策向社会公众广泛参与进行转变,使之更科学、更严谨、更“接地气”。

3.预算草案修订

预算部门要针对人大代表、行业代表、居民等提出的合理意见建议进行预算草案修改完善,并在区人大常委会上报告修改情况,接受审议,审议通过后与其他部门预算一起提交区人大会议表决。

4.预算执行监督

每年年中,接受本年阳光预审的预算部门要在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上就预算的半年执行情况进行报告,次年则要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年的预算执行情况,接受人大代表对预算执行是否到位、是否合理的询问,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还会根据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存在较突出问题的项目进行专项视察、调研,并要求预算部门根据调研情况进行修正。阳光预审部门次年必须接受审计,确保预算执行有效、到位、不走样。

二、主要成效

部门预算参与式阳光预审是体现人民当家作主、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具体实践,是完善行使人大常委会重大事项决定权、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的有效举措,对完善计划预算管理、加强对政府权力运行监督、推进基层民主建设、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等产生了积极的效果。

1.推进财政资金有效监督和使用

一是预算编制不断细化。2014年第一次“阳光预审”后,人大代表对区本级预算草案提出了二十几条修改意见,区财政部门按照人大代表的意见对预算草案进行了从格式到文字再到项目安排全方位的调整,部门预算(草案)越来越厚,总页数逐年翻番。2020年,部门预算达到5册,预算单位193家。部门预算编制正越来越精细,越来越详实。二是提高了资金使用绩效。通过人大代表和居民参与部门预算审查监督,促使政府部门预算编制更科学、更合理、更准确、更详细、更接地气,有效避免了“拍脑袋”编制预算的情况出现。六年来,区人大常委会共对工信、民政、教育、城管、水务、卫健、住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疾控中心等9个政府职能部门和6个街道办事处的预算进行了阳光预审,累计收集近八百条建议意见,促使预算项目修改150项,涉及预算资金近6000万元。三是提高部门预算执行率。通过加强对阳光预审部门预算的全链条审查监督,不仅参与式阳光预审部门预算执行率有了很大的量变,也促进了全区预算执行率的进一步提高,多年来我区预算执行率在市里名裂前茅。我区2019年的预算执行率已达到了98%。

2.培育基层民主参与意识

区人大常委会通过积极搭建多个层面的协商平台,激发群众有序参与公共事务,把社会各界合理意见纳入到政府决策之中。区人大常委会广泛组织人大代表、行业代表和居民对政府部门预算进行协商、对话、恳谈,让各种利益群体的意见得到充分表达。行业代表和居民十分重视预算审议的权利和机会,对涉及“自家门口”的民生项目和预算科目提出很多建议意见。如2019年,辖区居民代表根据区文化体育旅游局2020年预算草案中所载预算金额,提出“应加大对社团、老体协的扶持力度以及文体设施需保质保量,全民健身经费投入太少”的建议。区文化体育旅游局虚心采纳,并在原有经费的基础上增加89万元;在原有“老体协工作经费”的27万元基础上增加至30万元;在原有“全民健身经费”40万元基础上增加至45万元。以此满足辖区群众对美好健康生活的向往和需要。

3.改进政府部门工作作风

“阳光预审”将预算编制从内部决策变成了由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公开决策,对政府部门工作是全方位的监督。完整的阳光预审工作机制倒逼政府决策从“为民作主”向“由民作主”转变。人大代表、居民代表在恳谈会、预审会、走访调研过程中给出的各种合理化建议,让政府部门深刻感受到“阳光预审”对部门而言就是一个吸纳民意的过程,也是一个得到公众认同的过程,能有效减少“拍脑袋”决策的现象,改变了先要钱后找项目、预算执行随意的状况。政府部门在直面群众和人大代表过程中,提高了业务水平,增强了工作信心,提升了与群众沟通的能力,拉近了政府与老百姓的距离,同时不断对存在的问题和工作进行反思和举一反三,使得决策更加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

4.激发代表履职热情

一是提升代表履职能力。人大代表真正体会到了行使监督权的份量,体会到为群众排忧解难的成就感,代表的责任感、积极性空前地激发出来。人大代表的履职模式也由被动履职向主动履职转变。二是培育了一批审查监督专业代表。多年来,参与“阳光预审”的人大代表队伍越来越庞大,代表们在“阳光预审”的过程中,财政预算审查的业务水平不断提升、履职能力不断提升。经过多年精心培育和有意打造,并通过专家代表的传帮带,我区拥有了一支既讲政治、有信念,又有专业财政监督能力的人大代表队伍,保证了我区财政预算审查监督的质量。

5.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随着部门预算阳光预审的深入推进,部门预算公开力度不断加大,通过开展部门预算民主恳谈会等多种形式,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社会民生等重大事项,实行公开公示制度,扩大公民的知情渠道。同时由区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和群众举行公开交流,共同参与部门预算草案编制和决策,从而使重大事项决策更加科学化和民主化,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水平的提升。

部门预算参与式阳光预审经过近几年的不断探索和努力,日臻成熟,成效显著,让政府的“钱袋子”在阳光之下运行,规范了政府的预算编制,增强了财政预算安排的合理性和科学性,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编辑:z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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