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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也属醉驾

更新时间:2018-9-28 14:48:11     来源: 深圳晚报
 

  9月20日,宝安沙井的交警接到一起市民报警,称自己的朋友骑着车好好的,突然摔倒了。交警到场觉得这事故跟酒应该脱不了干系,没想到报警的市民却矢口否认。

  男子醉驾电动自行车摔倒身亡

  20日1时55分许,覃某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在宝安区沙井街道南环路由西往东行驶至银座酒店路段时,该车前轮右侧与道路右侧路缘石发生剐蹭后,致使覃某摔倒受伤。

  “我们到达现场后发现他摔到了头部,导致重伤。”市交警局宝安大队事故处理中队交警雷铭波说,由于覃某受伤过重,送医抢救后还是离开了人世。

  这起单方事故是怎么发生的呢?交警带着疑问对覃某的同行人程年华和程晓华进行询问,他们表示大家都没有喝酒,只是覃某在骑行的时候,电动车前轮右侧跟马路牙子发生剐蹭,导致事故发生。

  随后交警展开调查,发现死者覃某尸血乙醇检测结果为198.86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在调取事发前覃某与朋友聚餐餐馆的监控视频时也发现3人当场的确有饮酒。警方最终认定覃某醉酒后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属于醉驾。

  事故发生后,当晚与覃某一起喝酒的5人,与死者家属达成赔偿协议,每人赔偿死者家属2万元。而深圳交警也对提供虚假证言的程年华和程晓华两人各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超标电动车也属于机动车

  电动自行车不是属于非机动车吗?为何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也属于“醉驾”?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齐岩冰表示:“在很多市民眼里,需要燃油的才是机动车,电动两轮三轮车是非机动车。其实不然,只有符合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的电动车才算是非机动车,而超出这一国家标准的电动车在绝大部分情况下会被认定为机动车。”齐岩冰介绍称,根据2017年国家制定的《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规定,无论三轮、四轮电动车,还是两轮电动车,只要超过国家电动自行车标准的范围,比如两轮或三轮电动车时速可达50km/h,电机额定功率总和可达4kw,就显然属于机动车范畴。

  齐岩冰指出,按照《刑法》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警方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因此,醉酒驾驶超标电动车的,也理所当然被追究刑事责任。

  还有法律人士提醒超标的电动车、助力车等算机动车,酒后驾驶也算犯罪;醉酒后虽然没有在公路上行驶,但在非封闭性的,有公共属性道路的小区、单位内行驶也算犯罪。

 
编辑:z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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