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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高污染企业用水价格或上浮两三成

更新时间:2018-1-4 9:37:17     来源: 深圳晚报
 
原标题:高污染企业用水价格或上浮两三成

  今后,深圳高污染企业用水价格或上浮两三成。1月3日,记者从深圳市发改委获悉,市发改委、市人居委、经贸信委等部门发布了《关于高污染企业和限制类、禁止类企业用水实行差别水价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截至1月12日前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为健全促进绿色生产的价格政策,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生态文明建设,深圳决定对高污染企业和限制发展类、禁止发展类企业用水实施差别水价政策。

  差别水价政策实施的对象企业为环境信用评价结果为黄牌(环保警示)或红牌(环保不良)的高污染企业,具体企业名单由市人居环境委确定。此外,列入《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规定的限制发展类和禁止发展类企业也纳入实施范围,具体企业名单则由市经贸信息委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确定。

  意见稿提出,对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为黄牌的高污染企业和限制发展类企业,用水价格在其执行的自来水分类水价基础上上浮20%;对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为红牌的高污染企业和禁止发展类企业,用水价格在其执行的自来水分类水价基础上上浮30%。

  差别水价政策将实行动态管理,自市人居环境委、经贸信息委确定黄牌、红牌高污染企业名单和限制、禁止发展类企业名单的下一个月起,对列入名单的企业执行差别水价。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企业通过转型升级、加强污染治理,退出上述名单的,自确定退出名单的下一个月起,停止执行差别水价。记者了解到,实行差别水价增加的收入纳入市自来水价格平衡帐户,用于调节自来水价格。(记者 陈逸群)

 
编辑:z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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