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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o在深圳遭顺丰起诉

更新时间:2019-1-2 10:05:16     来源: 深圳商报
 
原标题:ofo在深圳遭顺丰起诉

  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了解到,2018年10月,申请人顺丰因与ofo存在运输合同纠纷,向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请求冻结被申请人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ofo小黄车运营主体,以下简称“东峡大通”)1300余万元。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2018年10月15日的执行裁定书显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将冻结被申请人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天津分行鞍山西道支行所设账户存款人民币1300余万元。2018年11月28日,宝安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件作出民事判决。判决书显示,被告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应向深圳市顺丰综合物流服务有限公司支付运输费人民币13689037.3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

  据顺丰发布的2017年业绩报告显示,顺丰为ofo提供小黄车整车,零配件及全国干支线配送及城市投放服务,同时还承担了ofo逆向维修再投放的物流业务。在短短半年时间里承接了ofo15个省、36个城市的小黄车综合物流业务。

  与ofo存在合同纠纷的企业不止一家。据了解,包括顺丰、嘉里大通物流及上海凤凰等企业均与ofo存在合同纠纷。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就嘉里大通物流有限公司起诉ofo运营主体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案作出判决,责令ofo支付拖欠嘉里大通的服务费用811.19万元及相应的逾期付款利息8.61万元,并退还其保证金10万元,及赔偿该笔款项的利息损失。

  前段时间,ofo遭遇用户集体退押金的危机,退押金用户超过1000万。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东峡大通被列为逾20起案件的“被执行人”,涉及执行标的从数万元到数千万元不等,涉及金额5360万元。东峡大通曾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等多个法院的多起案件列入被执行人名单。(记者 黄磊)

 
编辑:z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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