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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重拳整治车险市场乱象 4S店不得“捆绑”销售

更新时间:2017-8-23 10:25:22     来源: 南方日报
 
原标题:深圳重拳整治车险市场乱象

  深圳保监局提醒车主,在保险消费过程中,应根据自己的风险判断和偏好理性选择车险产品。资料图片

  深圳保监局近期多措并举,综合治理深圳车险市场乱象,包括实施“双录”制度、“交费实名制”,并实行手续费集中支付。其中,“双录”制度首次要求保险公司和中介机构在车险销售时采集影音、图像,记录保存销售关键环节,实现车险销售过程可回溯管理。此外,深圳保监局提醒,4S店强制“捆绑”销售车险属于违法行为,消费者可以拒绝并投诉到监管部门。

  针对深圳保监局的系列重拳举措,业内人士表示,过去,车险市场依靠手续费恶性竞争,各种乱象不断,监管机构的重拳治理无疑将促进深圳车险市场进入一个健康、有序的发展环境。

  4S店强制“捆绑”销售车险

  “搭售”车险属违法,消费者可投诉

  近日,消费者吴女士在深圳一知名4S店购买新车时,被销售人员告知她需要支付的账单里已含有汽车商业车险。吴女士表示该店售卖的车险并不是自己中意的保险品牌,但该4S店的销售人员表示,市场上的车险产品都差不多,在4S店购买并不比其他渠道贵,各家险企推出的车险服务也不存在明显的差异。吴女士坚持不买,该4S店就以该车属于紧俏车型为由,要吴女士等3个月再来取车。吴女士一气之下将这家4S店的强制捆绑销售行为投诉到了深圳保险监管部门。

  “过去,4S店作为车险销售的一个渠道,一直都在销售各大险企的车险,但买不买应该由消费者自己说了算,代理机构不能搞捆绑销售。”深圳保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4S店强制捆绑销售机动车保险,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利益,这样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为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车险市场秩序,让消费者“明明白白购买车险”,深圳保监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为新车购买机动车保险时,如果在购车过程中4S店强制“捆绑”“搭售”车险,消费者有权拒绝并投诉到监管部门。

  深圳保监局相关负责人指出,机动车商业保险是保险公司为车主提供的商业保险产品,与交强险不同的是,消费者可以自主决定是否投保,购买怎么样的产品组合和保险额度。任何机构和人员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诱导或者限制消费者购买车险。

  车险理赔出现“扯皮”

  实施“双录”制度,销售行为可回溯

  消费者黄先生今年买了一辆新车,保险公司的销售人员通过电话渠道帮黄先生代签了合同。不想3个月后,黄先生遭遇了“车进水”的事故,根据保险合同,这属于保险公司的免赔范围,但黄先生表示,购买车险的时候,销售人员并未尽到告知免赔范围的义务,而且合同不是他本人签的字,因此投诉到保险监管部门。

  这样的理赔纠纷不少,针对类似情况,深圳保监局出台首个针对车险的“双录”制度,要求保险公司和中介机构在车险销售时采集影音、图像,记录保存销售关键环节,实现车险销售过程可回溯管理。

  除了“双录”制度,“交费实名制”也是一记“重拳”。深圳保监局要求车险保费必须通过转账方式一次性全额支付,并且付款账户名称应与投保人名称一致。新出台的车险经营管理办法要求保险公司不得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服务或者与其进行交易,也不得出具匿名保单或者假名保单。投保人进行车险投保交费时要求使用实名支付账户,一次性转账付款,保险公司会对付款人与投保人身份信息进行核实。经核实不符,且无法说明原因和提交相关证据材料,不能完成车险投保行为。如持有现金,建议投保人以银行转存方式支付保险费。

  此外,还要采取手续费集中支付方式,深圳保监局要求保险机构只能通过省级分公司或总公司的唯一指定账户支付手续费,并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对手续费支付情况进行监控。

  ■业界点评

  重拳整治有望改变恶性竞争

  今年以来,金融监管一直非常重视风险的防范。在防风险的导向之下,深圳保监局的做法虽然只是冰山一角,但监管之严已经可以窥见一斑:销售过程实施“双录”“交费实名制”“手续费集中支付”……针对深圳保监局的系列重拳出击,车险市场业内人士坦言“压力山大”。但业界人士也指出,过去,车险市场依靠手续费恶性竞争,各种乱象不断,监管机构的重拳治理,无疑将促进深圳车险市场进入到一个健康、有序的发展环境。

  “以‘双录’制度为例,过去‘双录’制度只针对寿险,这是第一次在车险上使用,录音又录像,虽然看似手续麻烦了,但可以促进保险公司和中介机构尽到对车险消费者的告知义务,也有利于减少理赔纠纷。”保险业内人士王洪兴告诉记者。

  “再以车险收付费环节为例,这个环节是治理车险乱象的重要环节之一。加强投保交费实名管理,要求一次性转账支付不仅有利于整治车险市场存在的返佣返现、变相输送利益的行为,也有利于对反洗钱的管理。”王洪兴说。

  ■提醒

  理性选择车险产品

  维权拨打12378

  深圳保监局提醒,消费者在购买车辆保险时,应认真阅读合同条款和权利义务的约定,需将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和身份信息如实告知保险公司,配合销售人员完成身份认证和记录,实名支付保险费,并亲自在投保单上签字确认,避免在后续服务和理赔过程中产生纠纷。消费者要认真查验保险销售人员和销售机构的合法资质,投保车险后可以登录相关保险公司网站查验保单的有效性。

  此外,深圳保监局还提醒车主,在保险消费过程中,应根据自己的风险判断和偏好理性选择车险产品,理性选择投保渠道进行保险消费,提高自身维权意识。如在购买车辆保险的过程中遇到强制“捆绑”“搭售”保险等侵犯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向当地市场主管部门举报,也可以拨打12378保险消费者热线向保险监管部门投诉。

  记者 谭冰梅

 
编辑:z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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