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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行政村拟一律取消招待费

更新时间:2016-1-6 10:20:51     来源: 南方日报
 

  1月5日上午,广东省民政厅召开听证会,听取基层工作者和专家学者等对制定《关于规范全省行政村(村民小组)公务接待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建议和意见。

  此前,广东省民政厅发布《关于规范全省行政村(村民小组)公务接待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该征求意见稿提出,行政村(村民小组)一律取消招待费,严禁将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个人捐赠捐助捐献的各类救灾救济救助救难资金、补贴补助资金、扶贫济困资金、退耕还林款、征地补偿费以及集体资金等,用于招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用于行政村与村民小组、行政村与行政村、村民小组与村民小组之间以及村级组织成员之间相互请吃、宴请、送礼和其他消费活动,或者用于招待其他单位和个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律不能在行政村(村民小组)用工作餐,不能接受行政村(村民小组)的公务请吃、宴请和歌舞演艺、洗浴按摩、美容保健、健身娱乐、旅游观光、休闲度假等休闲娱乐活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律不能在行政村(村民小组)报销食宿、购物、休闲娱乐活动等各种票据。

  本次听证会设听证参加人9人,其中专家代表3人、社会代表6人。各位代表都认为出台此项指导意见十分有必要,同时也提出了一些建议。有代表提出,应该对不同的接待事项、人员类型进行区分,例如为受邀到村帮助工作的农业技术专家提供工作餐也未尝不可。还有代表提出,只有确保把公务接待费用的来源和去向最大程度地公开,才能真正让村民监管到位。对此,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根据听证会反映的建议对指导意见进行修改完善。(李强 施淑娟)

 
编辑:z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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