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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推动金融创新能级提升,系列重磅政策含金量高在何处?

更新时间:2022/4/29 14:14:17     来源: 澎湃
 

金融业是深圳重要的战略性支柱产业,2021年深圳金融业以不到全市人口1%的从业人员实现了全市15%的GDP和24%的税收,面向实体经济提供新增人民币贷款9300亿元,金融业规模、质量和效益均居于国内领先水平。

4月7日,《深圳市支持金融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关于促进深圳风投创投持续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圳市扶持金融科技发展若干措施》“一揽子”金融支持政策出台,努力为各类金融机构创新发展提供最优惠的政策、最优质的服务、最优良的环境,打造国际一流的金融营商环境,为深圳金融业实现更高质量、更高能级的发展“保驾护航”。

一、三大政策各有侧重,构建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组合拳”

这“一揽子”金融支持政策,既有统领性支持政策的“更新”,又有新金融业态政策的“跟进”,各有侧重,互相支撑,共同构建支持深圳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的“组合拳”。

《深圳市支持金融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该措施着力点在于吸引高能级金融企业落地,提升深圳金融业的规模实力和在国民经济中的支柱地位。高能级金融企业属于稀缺的经济资源,北京、上海等各大城市纷纷出台优惠政策争取金融企业特别是金融总部企业落地发展,深圳吸引高端金融资源面临“不进则退”的激烈竞争局面。这一新政策在原有政策上进一步扩大了奖励范围,提高了奖励标准,大大提升了政策对机构落地的吸引力。

《深圳市扶持金融科技发展若干措施》

该措施着力点在于大力发展金融科技新兴业态,以及支持深圳金融机构利用金融科技手段提升金融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进而巩固深圳金融业在全国的创新优势。目前,金融科技已成为全球金融创新和竞争的制高点和主战场,深圳应当发挥金融科技企业密集、创新活跃、场景丰富等优势,在金融科技创新领域获得更高的话语权和主导权。该政策聚焦构建更加完整、完善的创新生态,努力为各类金融科技企业发展壮大提供更好环境。

《关于促进深圳风投创投持续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该措施着力点在于鼓励深圳风投创投更好地支持深圳科技产业创新和实体经济发展,推动深圳创投行业和金融业在服务实体经济中做大做强,实现金融产业、科技创新和实体经济的良性循环。风投创投本就属于深圳金融业的优势领域,这一新政策对原有政策进行“升级”“加码”,解决创投企业在注册准入、募投管退中的痛点问题,大力引导各类社会资金成为支持深圳科技产业发展的创新资本。

二、鼓励新业态发展,扩大政策受惠面

伴随着我国金融改革的深入推进,各类新兴金融业态和金融机构层出不穷,比如金融控股公司、银行理财子公司、重大金融基础设施等等。为进一步吸引优质金融资源集聚,支持新兴金融机构做大做强,“一揽子”金融支持政策的覆盖范围更加广泛,显著扩大了政策的受惠面。

在支持金融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中,将独立基金销售机构纳入支持范围,享受与基金管理公司独立销售专业子公司同等待遇,最高给予500万元一次性落户奖励及其他支持政策;将地方金融组织的政策支持范围由小额贷款公司、交易场所两种业态扩展到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等全业态,最高给予1000万元增资奖励;将保险企业全国性互联网业务中心纳入支持范围,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等。一系列措施大大扩宽了政策受惠面。

在促进风投创投持续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中,对“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创新企业”和“投早投小投科技的创投机构”进行了明确的定义,对创投机构“投早投小”投资行为最高给予500万元年度投资奖励。

在扶持金融科技发展若干措施中提到,给予国家金融监管部门设立的清算中心、数据中心、科研中心、测评中心和服务中心等金融科技机构最高200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支持金融科技类创新创业企业申请市级“专精特新”企业奖励等。

三、释放制度改革红利,提升政策精准度

当前,深圳正加快推进综合改革试点,“改革清单”中就包含了大量金融领域的改革事项。伴随着金融改革事项的有效落地,前期成功探索的经验逐步转化为支持政策的成果,进一步提升深圳金融业发展的制度和政策优势。

综合授权改革首批清单事项提出“优化私募和创投市场准入和发展环境”任务,改革成果在此次促进风投创投持续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中得到全面体现。该措施聚焦当前创投行业注册登记、“募投管退”等关键环节的难点问题,给出了明确的“深圳答案”。

如在注册登记方面,提出建立完善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等部门之间的私募基金登记注册信息互联互通机制,为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产品开辟绿色通道;在资金募集方面,支持保险资金、家族财富公司等发起设立母基金,发展项目制专项子基金,争取国家级母基金落地深圳,探索社保基金、年金等长线资金开展权益类投资试点等;在退出渠道方面,首创提出探索头部创投企业上市制度安排,推进PE/VC份额转让试点、发展S基金及可变资本等行业最关键的改革措施。

扶持金融科技发展若干措施也有清晰的制度创新导向。在国家层面对“金融科技企业”还没有明确标准认定和类型划分的情况下,率先针对“持牌金融机构运用科技手段(子公司)”“具备互联网特性的新型持牌金融机构”“为持牌金融机构提供科技服务的金融科技类企业”等三类金融科技企业进行划型和给予奖励,支持各类金融科技企业协同发展,形成更加优良的产业链和创新生态;针对金融科技人才供给不足的痛点问题,创新性提出“深港澳金融科技师”跨境人才培训计划,为深圳及粤港澳大湾区金融科技创新提供强大的人才保障。

随着三大政策的落地实施,深圳金融改革“红利”也将加快释放,深圳金融企业和实体企业发展都将获得“真金白银”扶持和鼓励,深圳金融营商环境优势进一步凸显,为深圳金融业和实体经济发展奠定更加牢固的制度与政策基石。

 
编辑:z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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